读史增智:《资治通鉴》之汉纪六(21)
【原文】
贾谊谏曰:“法使天下公得雇租铸铜、锡为钱,敢杂以铅、铁为它巧者,其罪黥。然铸钱之情,非殽杂为巧,则不可得赢。而殽之甚微,为利其厚。夫事有召祸而法有起奸。今令细民人操造币之势,各隐屏而铸作,因欲禁其厚利微奸,虽黥罪日报,其势不止。”
【译文】
贾谊劝谏说:“现行法令允许天下公开雇人熔铸铜、锡为钱币,胆敢掺杂铅、铁取巧谋利的人,就处以黥刑。但是铸钱的人都以盈利为目的,如果不掺杂取巧,就不可能获利。而只要掺杂上很小比例铅铁,就会获利丰厚。有的事容易引起后患,有的法令容易导致违法犯罪。现在让平民百姓掌握铸造钱币的权力,他们各自隐蔽地铸造,要想禁止他们在铸钱时为获取厚利而取巧舞弊,即使是天天有人因此而遭处黥刑,这势头也禁止不住。”(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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